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宿州灵璧县10千伏禅堂乡周王台区改造工程等144个配电网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宿电发展〔2020〕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增加我市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运维水平。同时,本项目已经获得国网宿州供电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可研报告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宿州灵璧县10千伏禅堂乡周王台区改造工程等144个配电网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本项目法人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宿州供电公司。
三、项目代码:2020-341300-44-02-038590。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境内(市区及下辖四县一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改造)10千伏配变185台,配变总容量5.11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约303.928公里,其中架空线路约283.198公里,电缆线路约20.73公里;配套低压架空线路约379.787公里,配套低压电缆线路约15.87公里;整改户表数16642户。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6558.2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311.65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国网宿州供电公司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关于印发宿州灵璧县10千伏禅堂乡周王台区改造工程等149个配电网工程可研评审的意见》(经研工作〔2020〕55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地震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宿州灵璧县10千伏禅堂乡周王台区改造工程等144个
配电网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宿州灵璧县10千伏禅堂乡周王台区改造工程等144个配电网工程
|
招标范围 (√)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
|
建筑 工程 |
√ |
|
|
√ |
√ |
|
|
安装 工程 |
√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
|
主要 设备 |
√ |
|
|
√ |
√ |
|
|
重要 材料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核准意见说明:宿州灵璧县10千伏禅堂乡周王台区改造工程等144个配电网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