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
灵璧县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 110kV 送出线路项目建设核准的请示》 ( 灵发改〔 2019 〕 71 号 )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增加灵璧县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运维水平。同时,本项目已经获得国网安徽众兴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 110kV 送出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 2019-341323-44-02-032632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禅堂乡、杨疃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线路起于灵璧县禅堂乡天润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出线,迄于灵璧县杨疃镇勋庄 220kV 变电站,拟在勋庄变扩建一个 110kV 间隔,全线路长度约 10km, 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全线建设杆塔 37 基。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 1349 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 1. 国网安徽众兴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 110kV 送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的函》(众兴电审函〔 2019 〕 138 号); 2. 国网安徽众兴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复核会议纪要的函》(众兴电审函〔 2019 〕 74 号); 3.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复》; 4.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润灵璧县平原风电场项目 110 千伏送出工程线路路径审查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 2 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宿州灵璧县天润平原风电场 110kV 送出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