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加入收藏
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灵璧县韦集镇
>
义务教育领域
>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义务教育学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4-22 11:17:30
生成日期:
2026-04-22 11:17:3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韦集镇
文 号:
名 称:
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情况说明
关
键
词:
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灵璧县韦集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4-22 11:17
责任编辑:韦集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我县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按照宿州市教体局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开展,不再单独开展此项工作的评比,特此说明!
网上信访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智能问答
手机版
分 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