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具有灵璧特色的人才发展雁阵格局,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引进·高校行”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全日制“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考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历届毕业生,相应专业毕业(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报考人员提前下载填写《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1632846406@qq.com。
联系人:朱灵 13905578999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2)毕业证或毕业时间证明;
(3)《就业推荐表》;
(4)相关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
(5)《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4、对报名时不能提供相关资格证件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言语表达等。按照竞争择优原则,面试不低于1:2比例开考。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在80分及以上可通过。
采取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最后一名并列,由面试组综合评议确定),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后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不得低于6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政策待遇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待遇除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与按相关规定申请公租房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灵璧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人才分别按每人30万元、10万元、6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2.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可申领生活补贴,无自有住房的可同时申领租房补贴,补贴期均为3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3000元/月/人、租房补贴1000元/月/人;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800元/月/人;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500元/月/人。
3.家属安置政策。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适当照顾”的原则,安置人才配偶。
4.子女入学政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子女适龄入学的,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5.人才公寓政策。享受人才公寓(公租房)租赁待遇,人才公寓(公租房)与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6.其他待遇。参加面试不收取费用,来灵面试按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
六、相关事宜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灵璧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2.引进人员服务不满6年且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离开灵璧县事业单位的,其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须全额退还县财政,其他待遇相应终止。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高校行”招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
2.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高校行”活动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7日
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
序号 |
专业门类 |
学历 |
学位 |
拟聘人数 |
年龄 |
备注 |
1 |
建筑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2 |
土木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3 |
水利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4 |
工业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5 |
机械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6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7 |
经济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8 |
金融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9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35周岁及以下 |
事业编 |
备注: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为全日制。
附件2
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学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资格证书 |
资格证取得时间 |
|||||
户口所在地 |
是否灵璧户籍 |
|||||
家庭详细住址 |
联系电话 |
|||||
报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
个人简历 |
||||||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考生诚信承诺意见 |
上述所填写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同意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灵璧县2023年“紧缺人才引进·高校行”公告》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
郑重承诺如下:
1.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2. 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招聘过程中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如有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接受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服务不满6年且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离开灵璧县事业单位的,其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须全额退还县财政,其他待遇相应终止。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