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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3-01-18 11:08:08 生成日期: 2023-01-18 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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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韦集镇 文  号:
名  称: 2023年春节期间价格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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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期间价格提醒告诫书

文章来源:灵璧县韦集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1-18 11:08 责任编辑:韦集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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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保持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县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守信原则,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在醒目位置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自觉接受监督。

  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要认真规范自身经营价格行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

三、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停车场、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行业,在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客运经营企业、出租车经营者要认真亮出灵璧名片。遵守好价格法律法规,执行好国家价格政策,落实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期间随意涨价、乱收费。

 五、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春节期间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