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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公告 内容分类: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发文日期: 2021-12-14 17:53:32 生成日期: 2021-12-14 17:53:3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韦集镇 文  号:
名  称: 【实施方案】2020年韦集镇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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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2020年韦集镇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灵璧县韦集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2-14 17:53 责任编辑:韦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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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文件精神,发挥扶贫公益岗促进脱贫攻坚作用,规范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是指在2020年疫情期间,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村委会(社区)开发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半弱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

第二条 岗位开发模式。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采用2020年全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80%收益,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村委会(社区)具体负责开发的模式。

第三条 岗位开发原则。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和因岗定责的原则。光伏扶贫公益岗原则上按照“百人一岗”的比例开发。公益岗安置对象为16-75周岁(最高年龄可根据身体健康情况适当放宽),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贫困人口。在开发总量范围内,可根据村委会(社区)实际需要,经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在村内适当调剂岗位开发数量。

第四条 岗位种类。主要设置:1.保洁员;2.保安;3.防疫消毒员;4.防疫点值守员;5.桔杆焚烧;6.防溺水看管员;7.光伏维护;8.公厕管护员;9.炊事员;10.扶贫互助岗;11.环保监督员;12.河道巡护员;13.其他等类别的岗位。期限原则上3个月以上(季节性岗位、临时性岗位除外)。部分岗位职责如下1.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协助政府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类收集并就近投放。2.保安。协助掌握指定村庄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3.防疫消毒员。应熟练掌握消毒公共场所程序,消毒液按规定比例配置,对负责区域进行消毒,接受乡镇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4.防疫点值守员。协助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做好负责防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5.秸杆焚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每天深入村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 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6.防溺水看管员。配合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进行安全巡视,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7.光伏维护。每周不少于2次日常巡查,极端天气随时巡查及时报告,日常做好电站除草、除尘、围栏管护。8.公厕管护员。及时清扫,做到厕内无蝇蛆,无蛛网,基本无臭,便槽无积便,无尿碱,储粪池无满溢,定期对厕内设施进行维护、检修。9.炊事员。保持餐厅整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种餐具用完后要清洗干净,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须将双手清洗干净,操作时须戴工作帽。10.扶贫互助岗。负责看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帮助购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11.环保监督员。负责对全村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告之农户,并督促其定期整改和处理,检举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参与环境知识宣传。12.河道巡护员。负责做好河道保护宣传教育,每天在全村庄河道和主要河道巡视,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塑料袋,乱衣服、等杂物)保证河道干净。13.其他。协助村干部开展就业、社保、扶贫等政策宣传及其他临时安排工作等。

第五条 岗位申报。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贫困户户申请,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代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结果公示、签署相关协议,并上报乡镇审批、乡镇汇总上报县扶贫部门备案。

 岗位待遇。按实际安排的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薪酬。岗位补贴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及岗位职责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长期公益性岗位每月薪酬不低于400元,当月连续工作20天以上按长期公益岗月薪酬标准计算。当月连续工作20天以下按临时性公益岗每天薪酬计算,发放标准根据实际岗位情况,按40-60元计算,每月薪酬不得高于1400元。特殊岗位,按岗位申报审批程序,另行约定。

 岗位管理。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为方便工作开展,由村委负责在岗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考勤管理,具体负责人为村委(社区)主任。1.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上岗后,村委必须尽快明确公益岗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并报乡镇扶贫工作站汇总后报扶贫局备案。2.工作考勤及日常管理工作。为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多方创收,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聘用人员完成考勤签到并了解村委工作安排后,原则上可在村委会规定时间自主安排工作时间(村委会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除外),村委会负责检查并记录聘用人员工作完成情况。3.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镇扶贫工作站每年对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情况和薪酬申领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督查指导4.监督考核。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平时考核主要参考公益岗人员工作考勤情况和定期督查记录。镇扶贫工作站汇总考核结果报县扶贫局备案。

 动态管理机制。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委会报乡镇政府研究同意,与其解除服务:(一)户籍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本村或本人移居外村的;(二)刑事犯罪的;(三)终止就业需求的;(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五)虚报冒领、空岗、挂岗、弄虚作假等骗取岗位补贴的;(六)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七)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八)平时考核表现较差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上岗人员如因自身原因在服务期内不愿继续从事岗位工作的,可按约定提前向乡镇政府提出解除服务申请。

 工作纪律。乡镇扶贫工作站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光伏扶贫公益岗岗位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韦集镇人民政府政府、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与上级出台的政策及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韦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