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传化、刘卫、吴新元、孙曼、王会理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0045号“关于 加强农村学生营养餐社会监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营养改善工作之所以能在我县顺利实施,社会监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食堂是重地,外人不能擅自进入,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食堂透明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我县投资800多万元,在全县所有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了“明厨亮灶”工程,打造“透明厨房”,实现“阳光操作”,极大地保障了食品安全和食堂操作安全,同时,各校也都成立了有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参与的“膳食委员会”,并参与食堂各个环节的监督;学校还定期邀请学生家长代表有组织的参观学校食堂后厨, 监督食堂运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位委员的建议,组织卫健委、市监局等部分加大对食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环境卫生、饮用水源和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常规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让厨房更透明,让操作更规范,让饭菜更安全。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557-602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