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深入推广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促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做好务工数据质量调度,同时配合人社局做好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工作,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稳岗就业;深入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规范发放贷款,确保应贷尽贷,同时加强贷后监管,切实防范贷款逾期风险。
二、持续深化拓展帮扶工作。深化领导联系帮扶、定点帮扶、县域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
三、持续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对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已匹配的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项目推进力度,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早完工、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