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二、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2.《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七条4.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三、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6022617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237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