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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文日期: 2023-11-09 16:53:36 生成日期: 2023-11-09 16:53:3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黄湾镇 文  号:
名  称: 全面开展2023年度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词: 全面开展2023年度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全面开展2023年度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黄湾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09 16:53 责任编辑:黄湾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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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灵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消除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隐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关于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措施见效上下功夫,逐户开展排查,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房屋要立即纳入保障范围,筑牢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防返贫底线。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正视突出问题,不隐忧护短,不敷衍塞责,坚持全面排查、应改尽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抓好排查整治。

(二)坚持标本兼治。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主动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找准问题症结,探索建立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高质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全面排查:(11月10日—12月10日)

1.完善信息数据。各镇人民政府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要同步完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中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信息。对因已死亡销户、退出保障身份、户口迁离等各类原因需退出监测范围的,要严格做好退出审核工作;对系统内缺失或新核准进入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信息,要及时新增录入,同时上传县级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的认定材料。

2.全面开展排查。各镇人民政府要形成以镇为主体、村为单元的排查网络,对照系统内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名单,逐户进行实地排查,同时拍照确认,并将监测结果及房屋影像资料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六类对象动态监测”模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将风险部位一并拍照上传。对排查后又发生较大降水、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区域内的房屋要重新进行排查并录入系统。

3.组织开展鉴定。县级及时组织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乡镇、村上报的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鉴定为C、D级的住房,要立即进行整治,符合补助政策的要同步纳入补助范围。

4.信息核查报送。全部排查工作要于12月10日前完成。镇级要对村的排查录入结果进行核查,排查完成后由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排查报告报送至县住建局村镇股。

县级抽查:(12月10日—12月20日)

县工作专班对各镇人民政府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各镇人民政府排查工作进度和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排查结束后,县工作专班抽调力量对照各镇人民政府排查报告组织专人对各镇人民政府排查情况逐村进行抽查,对排查不认真、不彻底的责令重新排查。

组织改造:(12月20日—3月30日)

1.及时组织改造。各镇人民政府要对排查后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进行整治,符合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应纳入保障范围并认真填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计划任务申报”模块信息,准确填报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档案信息。

2.严控施工质量。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住建部“五个基本”要求和进行改造施工。要按照基本质量安全标准,组织当地质量、安全等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重要施工环节必须实施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多措并举切实把排查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联动,夯实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对应的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农村住房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情况的,将严肃处理。

(三)严把工作质量。各镇人民政府要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严格按要求做好排查工作,保证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坚决杜绝上传非现场拍摄照片,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强化问题整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做到发现一户、建档一户、申报一户、销号一户,防止出现摸排不细或发现后不建档、不申报等现象出现,确保底数清、任务明。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做好农村住房保障和农房建设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群众认识理解农房建设和安全常识,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宣传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灵璧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