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23〕64号)文件规定,经2023年度灵璧县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灵璧县中等职业学校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马珊珊等919名同志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洪同志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现将上述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来信请寄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557-6024354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557-6022981
附件_灵璧县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助理讲师职务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xls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