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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2-12-26 15:48:01 生成日期: 2022-12-26 15: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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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黄湾镇 文  号:
名  称: 【申领条件、程序】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办事指南
词: 【申领条件、程序】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办事指南

【申领条件、程序】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黄湾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2-26 15:48 责任编辑:黄湾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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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定依据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遭遇自然灾害,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三、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纸质原件、复印件1份);
    2.村评议意见(纸质原件、复印件1份);
    3.乡镇审核意见(纸质原件、复印件1份);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拟补助的名单(纸质原件、复印件2份)。
    四、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村级提交申请材料,村级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向乡镇转报;
    2.受理:所在乡镇对救灾资金发放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应急部门;
    3.审查:县级应急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县级应急部门批准,发放救灾资金物资。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数量限制
    无。
    八、决定证件
    无
    九、年检要求
    无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