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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项目实施
发文日期: 2020-08-31 11:13:40 生成日期: 2020-08-31 11:13: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黄湾镇 文  号:
名  称: 黄湾镇2020年产业扶贫到村项目实施方案
词: 黄湾镇2020年产业扶贫到村项目 实 施 方 案

黄湾镇2020年产业扶贫到村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黄湾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8-31 11:13 责任编辑:黄湾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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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到村产业项目,促进村集体脱贫增收,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确保完成我镇2020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贫困村以及非贫困村贫困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在充分征论证基础上,通过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制定2020年黄湾镇到村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增加村集体收入为目标,扎实推进贫困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提高特色种养业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两个转型,一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要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型,着力创新经营主体,切实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水平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市级财政结余资金和县级盘活资金200万元

项目名称:柯湖、砂坝、朱圩、红星等村使用市级财政结余资金和县级盘活资金入股村集体合作联合社  

四、项目实施地点:黄湾镇柯湖、砂坝、朱圩、红星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柯胡村使用市级财政结余资金和县级盘活资金50万元,入股灵璧县黄湾镇柯湖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红星村使用市级财政结余资金和县级盘活资金50万元,入股灵璧县黄湾镇红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朱圩村使用市级财政结余资金和县级盘活资金50万元,入股灵璧县黄湾镇朱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砂坝村使用市级财政结余资金和县级盘活资金50万元,入股灵璧县黄湾镇砂坝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共计资金200万元。

合计资金200万元。

、项目实施方式。到村项目要紧紧围绕贫困村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推进“一村一品”,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或整合其他资金共同形成的资产,以村级经营的合作社为主体,通过资产租赁或合建合营,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每年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带来租金和经营收入不少于投入资金的8%。该项目设施建成后属于朱圩、砂坝、柯湖、红星村集体所有,建成后可以通过租赁、自主经营等方式获取收入。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200万元,预计每年收益资金约15万元,所建项目收益可用于设置公益岗,通过带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就业、务工奖补等形式,增加贫困户收入,预计受益贫困户达100户以上。

、项目实施。黄湾镇人民政府接到项目批复后,将本镇、村项目实施计划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在乡镇、村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0天。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和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并保留文字、影像等资料备查。公告结束后按照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到村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

、实施期限:2020年6月至2020年7

、项目验收。产业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自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乡镇申请验收。乡镇验收结束后,向县特色产业扶贫办公室组提交验收报告和相关验收材料备案。扶贫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相关制度规定、项目计划批复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设标准等;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受益对象等。

十、后期管理

1、加强资金监管。到村项目要坚决杜绝现金发放或将扶贫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等现象。黄湾镇政府项目资金监管小组合理监管该项目,并对后期资金收益分配及公益岗设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2、规范经营,稳步提升集体经济。该项目设施建成后属于朱圩、砂坝、柯湖、红星村集体所有,建成后可以通过租赁、自主经营等方式获取收入,若采取租赁方式,必须规范租赁合同。

3.规范档案整理。从项目立项到验收各环节的文件及相关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并按照材料目录提供申报、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