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目录清单名称:社会保险登记
目录清单子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002014001006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编码:11341323003201406Y400201400100601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其他
到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灵璧县开发区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窗口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大厅24号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灵璧县
实施主体: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办件类型:承诺件
委托部门:无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无
是否属于联办件: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联办机构:无
是否有权限划分:否
划分标准:无
是否属于上报件:否
下沉办理:否
通办范围: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阶段性办理:否
办理时间段:无
是否有特别程序:否
是否支持预约:否
预约渠道:无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数量限制说明:无
数量限制依据:无
是否进驻大厅:是
材料收取形式:无
结果名称:无
结果样本:无
结果领取方式:无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无
监督方式:0557-6663698
咨询方式:0557-6555298
审查标准:1.是否是统筹区户籍; 2.是否年满16周岁 3.是否是在校学生; 4.是否是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年审年检:无
设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 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 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 3.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 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 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 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 件),到户籍
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受理条件:具有统筹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 数 |
材料来 源 |
材料依据 |
填报须知 |
《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参 保登记表》 |
必要 |
纸质( 原件2 份) |
申请人 |
法定依据 |
|
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 ,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
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受理 |
0.5个工作 日 |
灵璧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赵止 |
居保中心征 缴股 |
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办结 |
0.5个工作 日 |
灵璧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刘攀 |
居保中心征 缴股 |
审核参保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