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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1-29 12:37:05 生成日期: 2024-01-29 1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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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尹集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服务指南
词: 灵璧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服务指南

灵璧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尹集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1-29 12:37 责任编辑:尹集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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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二、事项简述: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
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 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

三、办理材料:工伤康复治疗延期申请表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7-6029133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237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