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力资源市场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项目已经验收通过,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规定,应支付费用570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予公示,欢迎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8日。 监督电话:0557-6030528、6022398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