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在工作中一并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要注意政策衔接,不得突破评价政策。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应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各用人单位要担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标准,稳妥做好本单位的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县人社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研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灵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