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及条件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享协议或分享承诺书。
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2、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补助方式
采取大数据比对“免申即享”为主、企业“自主申报”为辅的组合措施,统筹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畅通领、安全办。
(1)免申即享: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企业无需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免申即享”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数据进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失业保险情况、是否已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就业补贴等信息初筛,上传至省集中社保系统“一次性扩岗补助查询”模块。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月及时查询审核本地信息数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批次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0日内将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或法人账户。
(2)企业自主申报: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因账户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免申即享”资金发放不成功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采取自主申报方式申领。企业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申请,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服务窗口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省集中社保系统,实时比对核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核验是否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否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信息。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4、政策执行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2023年1月底前完成审核、公示、发放。
二、相关说明
1.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小型微型企业、就业困难人员、执行期限等以相关政策规定、解释为准。
2.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如与现行政策或最新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