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灵扶组〔2020〕26号《灵璧县2020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特制定灵璧县住建局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秋季攻势”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四个意识”,以“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基本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基本方略,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好“秋季攻势”,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清零”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对“三户一体”重点群体再次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排查。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危房“清零”行动,对因灾受损的房屋做到随查、随看、随改,确保11月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实现危房清零目标。三是建立台账,完善档案。
三、时间安排
9月底前,完成“秋季攻势”各类危房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完成危房鉴定,把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贯穿清零行动全过程;10月30日前,完成90%以上修缮加固、拆旧建新等工作;11月20日前,主要任务是竣工验收、查漏补缺、完善档案、总结经验等。
四、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重建。整栋房屋经鉴定属D级危房的应重建。重建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和安全需要的前提下,应控制建筑面积,原则上建房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
2、修缮加固。对C级危房(属于局部危险且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采取改建或修缮、加固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3、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人员的补助标准为重建补助资金2.0万元,修缮补助资金0.6万元。若有新政策出台,且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责任。住建局是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严把补助对象关。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建局将会同乡镇纪检、民政、财政、残联、扶贫、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严把补助对象准入关,组织各规划所对补助对象,一户不漏入户核查,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3、严把建设程序关。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并进行跟踪督察。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审核审批。通过加强建设管理,对危房改造跟踪管理服务全覆盖,确保建设标准和质量安全,危房改造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4、严格落实质量的主体责任。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加固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加强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5、严把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关。竣工后,先由乡镇进行逐户全面验收,再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抽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同时,务必做好原破危房的拆除工作。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改户,配合县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变相使用,坚决查处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6、严把危改档案管理关。各乡镇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2020年度所有危房改造户建立“一户一档”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应包含户主基本信息;户主申请书;村民主评议记录、公示;乡镇审核记录、公示;县级审批记录;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记录以及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房屋照片等,做到档案记录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详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包保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秋季攻势”任务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清零”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快速推进此项工作。
2、加强工作调度。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灾后农村危房改造“秋季攻势”工作,建立进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计划落实情况,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圆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工作。
3、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秋季攻势”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观,严查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县住建局将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危房改造“清零”专项工作实施情况,督促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作风建设。要深入推进危房改造“秋季攻势”,狠抓工作落实,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像主义问题,要严格按照“秋季攻势”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严肃查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明显改善,政策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