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社局:
根据《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发【2020】4号)要求,现将就业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问题
不能从实际出发开发护林员、护路园、保洁员、保安员、互助岗等岗位。公益岗位在岗位的人员,存在顶岗、挂名领工资、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现象。
二、问题根源
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进退不及时。
三、整改措施
严格管理公益岗位在岗人员,杜绝有岗无人、挂名领工资的现象。随时动态调整进岗、退岗人员,严格按照岗位名称(保洁员、生态护林员、乡村道路专管员、保安、防疫消毒员、防疫点值守员、秸秆焚烧、防溺水看管员、光伏维护、公厕管护员、炊事员、扶贫互助岗、环保监督员、河道巡护员、其他)进行合理设岗,确保明确工资标准与自身职责,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动态调整进岗、退岗人员,做到安置精准,管理规范,杜绝“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四、取得的成效
根据实地核查,逐人核实,赵英、范广侠、李少军等8人于四月份离岗,又根据县局下发疑似重复领取补贴的人员名单,经核实,有代兰侠、李辉、王维志、吴长于四人存在重复领取补贴情况,现均予以替换。对周谷根、张召飞、胡兴雷三人不在岗的情况,先对三人予以清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岗位需求科学设置岗位,建立健全公益岗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公益岗,及时动态调整进岗、退岗人员,明确工种、人数、工资标准、明确责任。具体做法:1、对核实后的在册扶贫公益岗人员进行定时督查(月抽查一次,一季度全面核实一次);2、核实不在岗的或因身体等客观原因不在适合担任此项工作的要及时指导村里更换合适人员;3、利用好镇级新开发的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公示公益岗补贴发放信息,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