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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民政、扶贫、救灾,其他,个人,批复,其他 内容分类: 项目库建设
发文日期: 2020-01-04 16:21:05 生成日期: 2020-01-04 16:21:0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尹集镇 文  号:
名  称: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
词: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尹集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1-04 16:21 责任编辑:尹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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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296号)文件,《灵璧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扶组﹝2018﹞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项目的需求,现将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资金主要来源于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4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雨露计划等。

二、资金分配计划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46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952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1584万元用于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3119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991万元用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由县金融局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16号),根据《安徽省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等相关规定,加快项目对接,规范资金使用。

2.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精神,实行公告公示制度。

3.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确保扶贫资金早安排、早发挥效益。

附件:

1. 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2. 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分配金额

1

县教体局

雨露计划项目

中央财政资金

700

2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扶贫项目

中央财政资金

952

3

县水利局

水利工程

中央财政资金

1584

4

县交通局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中央财政资金

3119

5

县金融局

小额信贷贴息

中央财政资金

991

 

 

 

 

 

 

合计

 

 

7346

单位:万元                                                                             




 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月3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