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1296号)文件,《灵璧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扶组﹝2018﹞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项目的需求,现将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资金主要来源于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4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雨露计划等。
二、资金分配计划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46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952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1584万元用于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3119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991万元用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由县金融局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16号),根据《安徽省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等相关规定,加快项目对接,规范资金使用。
2.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精神,实行公告公示制度。
3.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明确绩效目标,确保扶贫资金早安排、早发挥效益。
附件:
1. 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 2. 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2020年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分配金额 |
1 |
县教体局 |
雨露计划项目 |
中央财政资金 |
700 |
2 |
县农业农村局 |
产业扶贫项目 |
中央财政资金 |
952 |
3 |
县水利局 |
水利工程 |
中央财政资金 |
1584 |
4 |
县交通局 |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
中央财政资金 |
3119 |
5 |
县金融局 |
小额信贷贴息 |
中央财政资金 |
991 |
|
|
|
|
|
|
合计 |
|
|
7346 |
单位:万元
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