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灵璧县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民生工程过程中,以构建和完善供餐日常管理制度保障机制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四大制度”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受益学校、受益学生、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度,部门联动有保障。将营养改善民生工程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责任人。同时,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县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供餐学校与各科教师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策透明有保障。采取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工作通报、召开调度会等方式,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通过校务公开栏、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精神扶贫入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向社会公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建立教师陪餐制度,就餐安全有保障。各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学校均建立教师陪餐和领导试餐制度,坚持执行行政和教师进班陪餐。陪餐人员由各校行政及各班班主任担任,每天轮流在用餐时间陪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膳食的外观、口味和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监督,并做好陪餐记录。食堂管理人员将根据陪餐人员的反馈,进一步提高膳食质量,切实维护学生饮食安全及身体健康。
四是建立定期巡检制度,措施落实有保障。采取事先不通知,随机入校检查的方式,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供餐学校食堂就食材验收、储存、领用、留样等是否规范;烹饪、分餐、清洗消毒等日常工作是否规范;检查卫生保洁、分餐就餐、设备维护等记录是否完善;教师陪餐制度是否落实;带量带价食谱公示是否及时到位等相关工作进行循环检查,严查供餐学校日常管理是否规范,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