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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3-17 15:34:49 生成日期: 2025-03-17 15:34:4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浍沟镇 文  号:
名  称: 2025年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第一季度报表
词:

2025年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第一季度报表

文章来源:灵璧县浍沟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3-17 15:34 责任编辑:浍沟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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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4﹞1089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灵璧惠欧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91341323MA8P2T514K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1-17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4﹞1055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灵璧县高楼镇原野植物油加工厂

91341323358011417Q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1-20

完全履行

 

3

灵市监处罚﹝2024﹞1035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案

灵璧县轩昂烟酒店

91341323MA2NYW6A42

*广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1-23

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