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璧县《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浍沟镇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
申报脱贫户及监测户自主发展到户种养殖项目资金54万元,涉及183户551人,浍沟镇负责监管实施。
二、资金来源
灵璧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步骤
1.摸排统计。根据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对有劳动能力脱贫户及监测户分类统计、分类指导,精准申报到户项目。
2.申报程序。(1)提取项目。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提取。未进入项目库而确需实施的项目,要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审核论证、县审定”和程序,实行“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先入库再申报实施。村召开两委会,明确奖补标准,从项目库提取项目。核实产业规模、是否符合奖补条件,填报到户项目申报表后,村召开两委会核对、研究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奖补资金数是否符合奖补标准。到户项目花名册和项目计划表,以正式报告形式报乡镇初审。
(2)乡镇初审。乡镇初审项目建设内容、奖补条件,核对资
金后,到户项目花名册和项目计划表以正式报告形式报县特色产
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县级审核审批。批复和方案在公告公示10天无异议后即可实施。
3.组织验收。在项目批准实施后,按照《灵璧县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管理和奖补办法》规定,及时组织实施。并迅速组织自验,收集照片、协议等证明材料,形成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报送。验收结果要在项目实施所在村进行公开。
浍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