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2024年3月22日批复下达(灵振兴组〔2024〕3号文件),根据上级公示公告文件精神,现进行批复后公告,项目即按程序实施。
公告时间: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
浍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0557-6039702
电子邮箱:lfpfzzx@163.com;
浍沟镇人民政府 :0557-6896001;
电子邮箱:hgfpgzz@126.com;
通讯地址:
安徽省灵璧县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浍沟镇人民政府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12317
附件: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浍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