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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朱集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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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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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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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
18.00 |
7.00 |
3.90 |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灵璧县朱集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9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0万元,增长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等。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5.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00万元,增长2.5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等。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用等。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0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增长原因主要是购买一辆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一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30万元,下降0.07%,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制,财政所无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8〕71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