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有贷款意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建档立卡脱困户(监测对象户) 二、贷款用途:用于产业发展。 三、贷款额度: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四、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五、贷款利率: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县财政对在2023年年底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2025年产生的利息给予70%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