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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3-08-09 09:52:25 生成日期: 2023-08-09 0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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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朱集镇 文  号:
名  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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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朱集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09 09:52 责任编辑:朱集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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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按规定进行缴费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
4.办理方式:线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全程网办。
线下办理流程:
1.乡镇(街道)事务所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以下简称《通知表》),交村(居)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补缴手续。
2.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进行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确认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县社保机构应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村(居)协办员告知其原因。
5.办理时限:受理1个工作日、办结4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7.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8.办事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朱集镇政府大院内
10.咨询查询途径:0557--6764009
11.监督投诉渠道0557--676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