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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发文日期: 2023-03-03 14:24:23 生成日期: 2023-03-03 14: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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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朱集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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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朱集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3-03 14:24 责任编辑:朱集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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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灵璧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的数量和范围

(一)岗位数量

2023年计划开发征集公益性岗位420个,其中确认有效岗位(目前仍有人员在岗)155个,开发新岗位265个。

(二)岗位范围

1.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5.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人员类型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被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人社部门对上述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二)公益性岗位的相关补贴

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1.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全额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申报。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按照灵璧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每月给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岗位补贴。

按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的单位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吸纳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助。

3.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仍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三、岗位申报程序

(一)岗位申报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可向县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通过劳务派遣或外包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报告、《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其他必需材料。

(二)岗位确定

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县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理核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

(三)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岗位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

受理部门:县人社局(就业人才中心)

联系人:郭晓君、胡计成           联系电话:6023328

电子邮箱:lbjyrczx@163.com

地址:政务新区北部县人社局大楼507室

附件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附件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