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朱集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朱集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52.8万,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基金项目支出增加。
纳入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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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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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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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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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文化广播电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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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计划生育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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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国土资源所 |
第二部分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925.5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4.49万元,下降19.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压缩办公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万元,占94.32%;项目支出52.56万元,占5.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5.5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4.49万元,下降19.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压缩办公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7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4.3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6.25万元,下降24.0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压缩办公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3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6.81万元,下降24.07%。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压缩办公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7.94万元,占61.6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54万元,占2.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87万元占,占25.53%;农林水(类)支出9.29万元,占1.06%;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20.14,占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1.96,占7.1%。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26,占0.0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7.61万元,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4.64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11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运转经费预算科目调整及追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41万元,支出决算为6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公用经费增加。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6.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0.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0.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定补人员经费减少。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54.32万元,支出决算为54.32万元。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调整预算为2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2.84万元。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调整预算为8.96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8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调整预算为9.77万元,支出决算为9.77万元。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4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调整预算为1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调整预算为18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22.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调整预算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7.4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2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调整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2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人员经费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2.56万元,本年支出52.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调整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调整预算为13.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调整预算为32.7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2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75万元,比2016年减少93.35万元,下降34.56%,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未做预算绩效执行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名词解释)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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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18 |
1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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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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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1.00 |
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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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 |
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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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预算的9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4万元,占54.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8万元,占45.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17年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04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9.85万元,下降52.16%。,下降的原因是下降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部分接待费用未来报账。2017年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部门国内公务接待共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7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各项工作检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5〕100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120.65%,增长的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维持车辆运行及维护。2017年底,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政务公开电子邮箱:zjx6764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