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系统需同步录入): 咨询电话:6033778
社区申请(非社区居民在本乡镇人社所申请) 公示7日 乡镇人社所审核 审批
★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业务所属地提供);
2、户口本 □ 非农业户口 :本人页复印件
□ 居民户:本人页复印件、一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就业确有困难证明/本人承诺书(业务所属地提供);
4、其他材料(认定相应类型时提供):
零就业家庭证明 □ 认定零就业家庭成员时提供
低保证 □ 认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类型人员时提供
毕业证 □ 认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时提供
其他 ;
注:对就业确有困难的,可依据申请人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情况、失去土地、学历水平等因素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