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5﹞260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灵璧县畅程商贸有限公司
91341323MA2N1L477J
卜*响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5项、第126第1款第3项。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05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5﹞118号
将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
灵璧县心宁康大药房
91341323MA8PE9UKXJ
钱*雅
将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10
3
灵市监处罚﹝2025﹞131号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案
安徽宝恒食品有限公司
91341323MA2TWLHH6Y
倪*宇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4项。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