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4﹞1089号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灵璧惠欧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91341323MA8P2T514K
刘*斯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1-17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4﹞1055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灵璧县高楼镇原野植物油加工厂
91341323358011417Q
汤*野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1-20
3
灵市监处罚﹝2024﹞1035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案
灵璧县轩昂烟酒店
91341323MA2NYW6A42
蒋*广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