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4﹞975号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发布虚假广告案
安徽绿信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341323MA2UHD7F3M
胡*冰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发布虚假广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2-16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4﹞894号
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宿州市康寿饮品有限公司
91341323MA2N0T0B0X
张*
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