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经游集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镇计划共招聘2名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分别为游集镇张楼村1人,游集镇元宝刘村1人。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正式在编,或者已与其他单位、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尚在合同约束的服务期内的;现任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专干、后备干部;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游集镇人民政府四楼西侧乡村振兴办公室。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游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随机抽查或全面核查方式,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知识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集体现场提问进行,通过面试主要了解参试人员仪态、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
(四)录用比例。本次招录报名人员录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五)考察。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
五、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由镇党委按照招录人员居住地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及时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二)工资待遇。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根据县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本公告由游集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游集镇党委研究决定。
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15255725483;18725572620。
监督与举报电话:
0557-6661004;18725572620;13965323969。
中共游集镇委员会
游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