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灵璧县 游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 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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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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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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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75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灵璧县游集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9.2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2.25万元, 下降1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灵璧县游集镇人民政府未做此项预算安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7.1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7.14%,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该项经费主要于公务用车运行及保养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7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 0.25万元,下降3.13%,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8〕71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