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就业见习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
2.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
3.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具体负责青年见习管理工作,有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4.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5.能够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时,应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申请,并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简介;
(6)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2.资料审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3.条件评估。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在30个工作日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4.认定授牌。对经审核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政部门确认,并予以授牌。见习基地有效期3年,3年期满审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三)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0日--4月30日。
二、见习岗位征集
1.岗位征集:见习基地在申报岗位时,应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办系统,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2.岗位发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将征集、审核后的就业见习岗位报县人社局审批,并在局网站发布,并于每月22日前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3.岗位对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将适时举办就业见习对接会及专场招聘会,增强见习人员安置的匹配度和针对性。
三、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的对象破除户籍限制,包括户籍在外地,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及国家贫困县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给予其均等的就业机会。每位见习青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四、见习补贴
1.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青年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补贴见习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鼓励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2.见习指导补贴。根据见习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对单位按每人200元(一次性)标准给予指导管理费用(其中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见习示范基地的适当提高)。
3.留用见习人员奖励。对见习期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数50%以上的,根据吸纳见习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单位按每人1000元(一次性)标准给与奖励。
4.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单位人均100元(一次性)标准给予补助。
五、工作要求
1.青年就业见习2020年继续纳入省级民生工程考核项目,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认识,加强政策学习,积极承担促进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的社会责任积极申报见习基地,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对所上报的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负责,尽可能安排适合见习青年就业见习,具有一定管理性、技术性和业务内容的岗位,切实发挥见习生的专业特长和提高其工作能力。
2.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见习管理,完善见习制度。
灵璧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人才服务股(县政务新区北部、人社局503室)
联系人:崔 艳 康 凯
联系电话:0557-6030639
邮箱:475437966@qq.com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