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二、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九条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三条4.《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5.《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第四条
三、办理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下楼镇人社所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0557-662112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7-235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