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增强各行政村和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户内生发展动力,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开创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抓好大学习。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从中找方向、找路径、找办法,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
2.抓好大宣传。深入基层一线,持续开展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村入户。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上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栏,大力宣传我镇乡村振兴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生动实践,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
3.抓好大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细化目标任务,逐项深化落实,做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提升,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用实干实绩实效诠释忠诚,奋力推动宿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加强基层监测网格化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困难农户扫码自主申报、基层干部入户走访排查、行业部门数据比对筛查”三线并行监测模式。根据省、市、县2024年监测范围调整情况,合理确定我镇监测范围,扎实开展集中排查与常态化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分类精准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统一规范预警信息反馈核查处置模板,开展监测户帮扶措施“回头看”,确保监测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5.抓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持续健全完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基本医疗待遇保障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地摸排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动态清零。
6.抓好农村地区灾情风险影响有效应对。落实完善基层排查和部门会商机制,实时监测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面落实“五防”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
7.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保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发挥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动态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入户核查,及时提供相应救助帮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完善村排查、镇级核查抽查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政策,逐步构建分层分类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户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给予相应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采取“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方式,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三、拓宽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8.持续推进“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持续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支持产业提档升级。注重以村为单元谋划产业发展规划,鼓励联村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深做实“投入促、产业强、就业稳、主体带、光伏助、消费帮、救助兜、政策添、改革推、防控保”十项增收举措,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确保4个出列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9.培育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加大衔接补助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强化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更多彰显地域特色、乡土气息的区域公用品牌,切实增强乡村特色产业市场竞争力。持续开展致富带头人遴选和培育工作。
10.扎实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保持2024年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采取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劳务协作、兑现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等措施,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和村级帮扶工厂吸纳就业,落实扶持措施。统筹用好乡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扎实做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等工作。
11.推进消费帮扶行动。抓实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政府采购”“定向采购”等消费帮扶活动。补齐电商服务短板,拓宽农产品网销渠道,提升电商销售农产品规模水平。
12.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坚持获得支持与落实联农带农责任相结合,使用相关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原则上都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坚持强化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带动方式和受益程度,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长效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相挂钩,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或托管等方式参与产业链条,通过市场机制获得产业发展红利。
四、持续深化“五大帮扶”行动
13.深化领导联系帮扶。坚持镇级领导联系村制度,镇级领导划片包干19个行政村,实行责任捆绑,指导联系村有序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镇级领导干部坚持定期深入帮扶,联系行政村,通过听取汇报、走访群众、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了解情况,制定帮扶规划,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深入联系点要轻车简从,力求节约,以良好作风为基层作出表率。
14.深化定点帮扶。督促定点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或班子成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到定点帮扶村开展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做好省直、市直、县直定点帮扶单位的对接联络工作。
15.深化驻村帮扶。做好驻村干部培训,强化业务指导,提升驻村干部业务水平。做好帮扶干部跟踪管理。搜集整理驻村帮扶典型事迹材料,加强驻村帮扶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印发《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知识问答》。关注驻村干部身心健康。
16.深化社会帮扶。继续做好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资助工作。持续发挥各类帮扶平台作用,加强对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活动的信息发布、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和典型宣传,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形成全社会踊跃参与社会帮扶、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宜业宜居和美乡村建设
17.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镇级乡村建设项目库管理指引、任务清单管理细则。建立健全监测调度机制,协调推进乡村建设“183”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
18.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总结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挖掘各地乡村治理创新模式。推广积分超市、群众说事、道德红黑榜、互助养老等做法,扩大积分制、清单制应用场景。建设乡村治理示范村,推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持续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问题。
19.推进乡村建设重点项目。坚持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庭院经济、清洁能源进村、离网式污水处理、数字乡村等乡村建设重点示范项目实施。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清洁利用的原则,确定清洁能源进村项目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稳妥有序推进清洁能源进村项目实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在调查摸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选择离网式污水处理项目地点,在庭院内建造一套离网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时净化和处理农户生活污水。以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农业农村、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惠民服务等为方向,加强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资源整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加大融资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六、全面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20.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保持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稳定,资金投向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优化资金分配,建立资金分配和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谋划设计,严格项目入库论证,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联审把关。抓好项目备案审核,及时将各级衔接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项目安排精准性。加强项目实施情况调度,不定期开展衔接资金项目督导、暗访和调研,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21.抓好扶贫(衔接)资产管理。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衔接资金项目等形成的资产,及时纳入“三资平台”管理。做好2023年度资产登记工作,细化完善管理台账。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标准化、清单化管护机制。动态摸排闲置低效资产底数,谨慎开展资产处置,及时规范进行收益分配。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发展“农光互补”等光伏产业,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22.深化人才智力支撑。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分级分类相结合、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案例示范相结合,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师资库、教材库、课程库、案例库和培训基地等。
23.规范推进金融帮扶。指导各村摸排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贷款需求,建立需求台账。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强化政策宣传,简化放贷流程,规范采取“一自三合”模式发放贷款,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户贷率。加强贷后监管,切实防范贷款逾期风险。持续扩大“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范围,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风险金融保障体系。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富农产业贷”试点,用好用活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政策。鼓励支持本地企业通过“绿色通道”政策实现上市。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落实战略合作协议。
24.注重数字赋能提效。扎实开展国家、省两级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录入、信息维护等工作,实现监测对象发现、预警、帮扶、风险消除以及乡村建设等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25.严格督查暗访和问题整改。统筹推进2023年度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强化问题导向意识,以问题整改贯穿全年工作,对2024年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助推巩固衔接工作提质提效。
26.着力抓好信访矛盾化解。坚持把抓好信访舆情处置工作作为有效了解巩固衔接期群众生产生活实情、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环节。健全便捷高效的信访舆情处置机制,坚持调度、通报和考核等制度,依托网格化管理抓好矛盾源头预防化解。
27.营造乡村振兴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推进涉农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妥善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处置,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弘扬正能量。
28.加强工作作风整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意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监督工作,聚焦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紧盯思想衔接、机制衔接、政策衔接、投入衔接、规划衔接等环节开展监督。强化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敷衍塞责、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整治“表海”“会海”泛滥,大幅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下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