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县域结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灵璧县、南陵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县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路径。结合两县实际,现制定2022年县域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全面落实南陵县灵璧县县域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双方聚焦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落实防范返贫政策措施,推进产业、就业、消费帮扶等重点工作,促进双方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领导
1.调整县域结对帮扶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层次、领域对接,统筹协调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的安排、组织和实施。
2.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确定一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对接县域结对帮扶工作。
3.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帮扶县履行好帮扶责任,被帮扶县强化主体责任,双方共同研究推动工作,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到结对方调研推动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
(二)深化产业就业帮扶
4.深入谋划新阶段帮扶思路和重点,聚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共同制定过渡期内切实可行的结对帮扶规划,确保县域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5.南陵县与灵璧县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开展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双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持续深化合作,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帮助灵璧县引进牵引性、战略性重大项目落地产业园区。
6.转移灵璧县不少于1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芜湖市范围内就业。南陵县为50名以上脱贫户、边缘户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精准脱贫技能培训。
7.两地继续实施“南菌北移”“北猪南调”工程,以菌菇、能繁母猪等产业为主导,培育一批具有灵璧县县域特色、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三)资金支持
8.南陵县提供财政帮扶资金1700万元,围绕提升灵璧县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和易致贫人口增收、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对项目倒排工期、强化保障,明确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时高效完成项目建设。
(四)干部人才交流
9.灵璧县向南陵县选派挂职干部2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7名,渔沟镇、韦集镇选派镇、村干部各1名,多个类别、多个层次均有挂职干部,选派挂职时间不低于6个月,全年均有干部挂职不间断。
10.做好干部培训的统筹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分层次组织开展交流培训;灵璧县对口部门主动与南陵县各单位、相关乡镇加强沟通联系,全面深入做好双方挂职干部交流学习对接和专技人才的各项保障工作。
(五)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1.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进一步深化两地产销对接,推动灵璧县小磨香油、富硒鸡蛋等农特产品全面进入南陵市场,推动两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积极鼓励南陵县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采购灵璧县农特产品。
12.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发展“电商+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一批灵璧县特色品牌农产品。
13.积极探索南陵县、灵璧县跨区域“万企兴万村”村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模式,充分调动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性,实现义利兼顾。
14.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县域结对帮扶的能力。
(六)社会帮扶
15.强化疫情防控互助,发挥优势双方各自优势,帮助解决被帮扶县在疫情防控中的实际困难。
16.南陵县弋江镇、工山镇结对帮扶灵璧县渔沟镇、韦集镇,双方互派镇、村干部,共同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强化乡村治理基础,推动构建治理有效格局。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南陵县履行好帮扶责任,灵璧县强化主体责任,双方共同研究推动工作,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互访调研推动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县级层面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县域结对帮扶工作;县乡村振兴五大专班与南陵县对口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成员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两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考核督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对照自身职责制定县域结对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优化实化产业、就业、资金、项目、人员、消费等政策举措,确保组织有序、准备充分、成果巩固。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产业合作、资金使用、人才交流、社会参与等方面,作为考核和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