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条件:
-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 2、1973年以来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年满60周岁;
- 5、本人申请乡级审核通过,符合上报条件的;
申请材料:
1、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2、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评议表、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审核表
- 办理流程:
- 1、本人申请(提供资料:申报本人四张一寸近照、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可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
2、村级评议:村(居)群众代表评议,村(居)两委调查评议,第一榜公示(村、组),向乡镇卫计办上报个案材料。
3、乡镇级审核(镇卫计办初审,乡镇计生干部入户见面和走访调查,镇审核小组审核,第二榜公示(镇、村、组),向县卫计委上报个案材料。)集体审核同意后,卫计办主任签字,加盖公章,报县级卫计委。
4、县级确认(县卫计委组织人员入户逐户复核,第三榜公示(县、镇、村、组),县卫计委确认批准,个案建档。)
5、确认奖扶对象录入国家奖扶网站,生成奖扶人员花名册,制作资金发放花名册,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