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份工作总结
一是扎实开展“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巩固工作。严格按照《关于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群“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巩固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主要指标,每月定期组织人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重点对脱贫人口和边缘人群的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情况常态化排查整改,截至目前,排查发现问题9条,整改完成5条,正在整改3条,需进一步研究整改问题1条。
二是持续做好中央巡视安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县委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中央巡视安徽省反馈问题灵璧县扶贫局整改工作方案》文件,排查认领整改问题4条,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0项,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标准,坚持对标对表、补差补缺,精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各项问题整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档案整理。联合档案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灵档发〔2021〕2号)、《关于推行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立卷工作的通知》(灵档发〔2021〕3号),转发《关于印发<宿州市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宿档发〔2017〕75号)》,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和村级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收集力度,规范整理归档,形成各县直单位、乡镇(开发区)、各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的档案管理运行机制。选取部分乡镇、村为试点,联合县档案局对试点乡镇、试点村扶贫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县直单位、乡镇、村扶贫档案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加快推进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
2021年度首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09万元中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2409.936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实施11个项目、计划资金1579.8万元;林业局牵头实施209个项目、计划资金830.064万元;水利局牵头实施65个项目,计划资金3549.136万元;发改委牵头实施1个项目,计划资金150万元。
2021年县本级专项扶贫资金8840万元中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4462.3016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实施18个项目,计划资金3606万元;林业局牵头薄壳山核桃项目69个,计划资金856.3016万元;水利局牵头项目57个,计划资金3177.6984万元;人社局牵头项目1个,计划资金1200万元。及时督促主管局及涉及乡镇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工作,并明确项目责任人,及时跟进,做到日统计、周调度,强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尽早完工,尽快发挥效益。
对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4804.65万元,已下发申报项目计划通知,按要求谋深谋实各类项目,并于4月10日前及时上报县直主管部门,同时注重产业项目的占比。
五是强化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明确资产管护责任人,建立健全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近期针对各乡镇上报的3个示范村进行调研督导,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六是强化光伏收益分配管理。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的严格管护,因需合理设置公益岗位,并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对20个乡镇(开发区)2020年9-12月光伏收益分配国办系统录入情况进行督促核对。继续对光伏国网信息系统电站故障、离线、报警、低效情况,及时反馈运维企业及时处理。对2020年县统筹的村级光伏收益用于非贫困村公益岗开发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摸底。科学制定有光伏村2021年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严格按收益分配计划进行分配(老弱病残贫困户直接奖补、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公益岗形式发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按小型水利、植树造林、环卫设施、村内道路等范围内谋划)。对于乡镇2021年1-3月光伏收益进行分配,并安排乡镇做好国办系统光伏收益县级分配和村级分配准备工作。
七是持续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标注工作。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按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坚持不搞规模控制,指导乡镇(开发区)全面深入摸排核实,经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后,纳入到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2021年3月份,2020年全县人口自然变更增加共25人,自然变更减少共70人。
八是不断更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措施。科学制定帮扶和救助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实现边缘户消除返贫风险。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对脱贫不稳定户48户177人、边缘易致贫户2059户6691人,“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优化调整,共制定脱贫监测户526条、边缘户7004条帮扶措施.
九是加大小额信贷逾期清收力度,启动风险补偿金。建立使用风险补偿金台账,针对需要启动风险补偿金的户,与金融局、承办银行、相关乡镇四方联合入户核实,入户核实13户,目前符合条件9户(2户自己还款、1户服刑需完善手续、1户佐证材料不齐全)。
十是全面提升“一自三合”模式知晓率。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宣传力度。
十一是加强就业帮扶力度。强力推进就业脱贫,加强就业培训,鼓励外出就业;同时持续开发扶贫公益岗位,实现脱贫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全县目前现有扶贫公益岗12542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2363人,其中开发光伏扶贫公益岗11008个。及时登录国办系统中务工月监测模块,完善脱贫户务工信息动态更新,对已录入系统的数据及时修正,确保准确率,目前月监测模块中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返岗复工人数是35115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返岗复工人数151人,边缘易致贫人口返岗复工人数830人。
十二是持续做好我县涉贫信访稳控化解工作。信访室本月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举报电话和自办涉贫信访线索6件,其中市级转交2件,县级受理4件。截至目前,6件信访事项均已办结并做好政策解释。
十三是扎实开展“感恩共产党 奋进新时代”脱贫攻坚主题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这次脱贫攻坚主题活动,我县截至目前共有4758位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帮扶责任人逐户走访,帮助贫困户算好“五笔账”,向全县18965户脱贫户逐一介绍了建档立卡以来所享受的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清楚明白自身享受的具体扶持政策,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脱贫攻坚带来的实惠,让贫困群众怀着感恩之心回馈社会,提高群众认可度。
二、四月份工作安排
一是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及低收入人群摸排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各乡镇积极开展防止返贫至贫及低收入人群摸排工作,重点针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摸排,并分类建立台账。
二是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以中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重要抓手,持续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扎实做好“三保障一安全”动态清零工作。督促各乡镇组织人员针对“三保障一安全”问题,进行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常态化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彻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成果经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是持续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对中央首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已匹配的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立即开工,已开工的项目倒排工期,推动项目有序开展。二是做好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匹配,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同时做好省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储备工作。三是规范管理2016-2020年扶贫资产,并做好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处置,对于经营性运营良好的资产,要谋划如何增值保值,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是持续做好稳岗就业。对于国办系统中脱贫户务工就业月监测模块,及时动态更新,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同比就业人数不低于35149人。
六是持续加强扶贫工厂运营管理。有针对性的对已运营的扶贫工厂进行督查了解带贫情况、租金缴纳情况及租金使用分配情况等,并对未运营的扶贫工厂加快招商力度,确保5月底能全部运营投产。
七是继续做好动态管理常态化工作,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比对。指导好乡镇(开发区)对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的监测工作。
八是持续做好光伏收益分配及运维管护工作。对2021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收入,提出分配方案,及时提交扶贫开发局党组研究予以分配。协助做好光伏电站日常运维工作。
九是强化后续帮扶措施的精准落实。保障贫困户改善生活、生产条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是召开档案工作培训会,实时督导档案工作进展。县级拟定2021年4月初召开脱贫攻坚档案现场观摩暨业务培训会,从2021年4月份开始县档案局和县扶贫局将组织县级督导组赴各个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和村开展过程督导,对脱贫攻坚档案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计入年度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