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下楼镇 > 就业创业领域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文日期: 2021-02-23 17:05:44 生成日期: 2021-02-23 17:05: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下楼镇 文  号:
名  称: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词: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文章来源:灵璧县下楼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2-23 17:05 责任编辑:下楼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应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