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璧县按照要求下拨冬春救灾资金100.142万元。
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系中央第二笔冬春救灾资金,拨款前,该县严格按照分类救助、保障重点的原则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要求,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救灾资金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杜绝平均分配、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截至目前,灵璧县总共下拨冬春救灾资金330.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