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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0-03-10 21:07:10 生成日期: 2020-03-10 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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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下楼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城乡低保办理流程
词: 灵璧县城乡低保办理流程

灵璧县城乡低保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灵璧县信息公开网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3-10 21:07 责任编辑:灵璧县下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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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请。申请低保的家庭必须是当年在册的贫困户,凡是符合这一条件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所是受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委会可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及其相关委托书、授权书。

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2、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所是业务部门)需根据各村申请低保人员的数量等信息,安排适当时间在该村行政包村人员及村委会的协助下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详细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民政所工作人员对所入户调查的情况拍照存档。

3、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后,由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的行政包村人员、民政所工作人员应积极联系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所有参评人员的三分之二,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并留有现场照片,评议情况在公示栏公示7天以上且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4、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委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的,必须全部入户调查。并委托乡镇、村委会在公示栏公示7天。对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给《低保证》。

5、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每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细(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人数及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拟定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相关内容)。村委要在村委会及自然庄的低保公示黑板上,对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

6、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引进核查机制,通过县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纳税、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