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下楼镇 > 义务教育领域 > 财务信息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财务信息
发文日期: 2020-12-21 16:08:27 生成日期: 2020-12-21 16:08:2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下楼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下楼中心校合同管理制度
词: 灵璧县下楼中心校合同管理制度

灵璧县下楼中心校合同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灵璧县下楼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2-21 16:08 责任编辑:下楼镇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一、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签订合同(协议)的范围

(1)工程类:室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工程设计、建材采购等。

(2)购置固定资产类合同,如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三、合同的签订

(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并复印相关当事人的证件等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留存。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3)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优签约”的原则,尽可能货比三家。

(4)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5)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校合法权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四、合同的审查批准

(1)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合同审批表》和附件,报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批准。

(2)合同生效后,财务人员应将合同文件进行记录、编号并妥善保管,合同附件及相关资

(3)合同需要公证或备案的,必须及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或者到行政管理部门办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