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根据《灵璧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镇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时间
2023年5月9日开始,2023年6月20日结束。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2日)。各村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31日)。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强问题整改(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5日)。一是各村要根据排查情况以及上级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进行整改。二是根据排查情况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对需要新增识别监测对象要根据识别程序开展识别工作,对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抓紧开展核查核实;将汇总名单上报镇乡村振兴站。
(四)提交总结报告(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0日)各村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 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镇乡村振兴站将组织人员对各村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结果纳入2023年巩固成果的年度考核。
五、工作实施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我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7900元,并以此开展排查。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户因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提供劳动机会,帮助提高劳动技能或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或者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开发利用土地房屋或其他生产资料等途径,促进农户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帮扶措施。对监测对象实施开发式帮扶要以促进稳定增收为根本目的,要注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要带动监测对象就业或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环节。直接发钱发物、入股分红和对提升劳动技能或能力为目的的培训都不属于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 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 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 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上报县局审核后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镇村建设、镇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压实村级工作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镇乡村振兴站要紧紧依靠镇党委政府,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镇村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
(三)强化督导机制。镇乡村振兴站要采取现场指导、工作调度、重点督办等多种方式,对各村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发现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排查质量,加快工作进度。
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