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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21 20:09:15 生成日期: 2024-03-21 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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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渔沟镇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渔沟中学收费公示制度和监督办法
词: 灵璧县渔沟中学收费公示制度

灵璧县渔沟中学收费公示制度和监督办法

文章来源:灵璧县渔沟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21 20:09 责任编辑:渔沟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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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渔沟中学收费行为,按照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灵璧县财政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举报。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 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 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 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公示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九、监督举报电话:

1、灵璧县教体局监察室:6026567

2、渔沟中学校长室:654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