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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0-11 09:39:12 生成日期: 2023-10-11 09:39: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渔沟镇 文  号:
名  称: 2023年渔沟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施方案
词: 2023年渔沟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施方案

2023年渔沟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渔沟镇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0-11 09:39 责任编辑:渔沟镇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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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就近安排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录的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录计划
    全镇计划招录4名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马集村1名、中菜村1名、申寨村1名、堌子村1名)。
    三、报考条件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渔沟镇政府西三楼乡村振兴工作站。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渔沟镇2023年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录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随机抽查或全面核查方式,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等相关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通过面试主要了解参试人员仪态、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四)报录比例。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五)考察。组织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
     五、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由镇党委按照招录人员居住地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各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半年,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到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越至2025年12月31日。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及时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二)工资待遇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六、其它事项
    1.本公告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招录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因素,调整招录计划与条件。
    2.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557-6880001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541004       

                          中共渔沟镇委员会
                           渔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