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5日,渔沟司法所、综治办、宣传办、团委等部门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活动,为消费者们“零距离”普法。
活动中,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向群众讲解诚信守法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同时提醒群众如遇上当受骗情形时要及时、妥善保存消费过程中的相关凭证,在权益受损时及时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并针对老年群体如何防范诈骗,警惕保健品消费陷阱,揭露投资理财骗局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宣传和指引。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倡导了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提升了群众消费维权能力和维权保护意识,也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